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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靓颖被妈妈咬了一口,还没法索赔,这就是中国

2016-10-15 杨早 大家



文 | 杨早


张靓颖他们家撕了又和解了,不管是不是为了新专辑炒作,我都觉得挺有意义,它要不是击中了本社会的某个软肋,也决闹不到这么大规模。

我家里清书的时候,翻到了一篇文章。文章题目叫《所谓家庭中心说》,作者费孝通,写于1948年。费孝通先生在文章里说,常常听人讲中国文化是以家庭为中心的文化,西洋学者还为这种文化造了个词叫failism。可是“如果说中国人,比了西洋人,特别看重家,我是不能同意的”。为什么呐?

费孝通说,从中国乡土社会看,总是“男归男的在一起,女归女的在一起”,小孩也凑一块儿玩,“性别和年龄划分着乡间的日常团体生活”。所以一个家庭里,夫妻虽然共同劳作,共同抚育子女,但“重要在经济和生育上,而不是重要在个人的社会生活上”。

相比之下,费孝通说,“在英美,家庭才真是他们的生活壁垒”,“他们在家外是竞争、争斗、讲利害;一回到家里,他们享受着感情的共同生活”。因此费孝通把中国家庭称为乡土性,而西洋家庭称为非乡土性。

当然距费孝通先生写这篇文章,已经68年了。不过我们可以闭上眼睛想一想,中国社会的都市化/西方化/非乡土化,才有多少年?


最近因为读到一些纪录、访谈,又掉过头去看情景喜剧《我爱我家》,十分感慨。都说后来的情景喜剧没有超越《我爱我家》的,为什么呢?有人说编剧不行了,有人说导演不行了,有人说演员不行了……可是原班的导演、编剧、演员,后来都在不断地拍新的剧,为什么就超越不了呢?


我有一个解释:因为英达那会儿刚从美国学情景喜剧回来,《我爱我家》采用了情景喜剧最保险的模式,拍家庭,而它拍的家庭,看上去是一个老北京的干部家庭,其实不是,它是一个西方化的家庭。



家庭成员各种相爱相杀,台词里很多对话要放在生活里,就是一辈子的疙瘩。可是在情景喜剧里,轻易就被化解了。梁左写的小说《侦破爱情》,夫妻猜忌来猜忌去,离了,可是他把这部小说改在情景喜剧里,结局是大团圆,下集开场,嘛事儿没有。

一家子都没大没小的,还不出事儿;公公儿媳谁管家,职权不明,小叔子小姑子住家里,经济问题有没有纠纷,谁也不提;二流子纪春生是和平请来的,一个儿媳往家里带陌生人居然没引发家庭战争……这些矛盾都被情景喜剧屏蔽掉了,只剩下一个家庭组合的壳。

这样的家庭,你在中国见过吗?如果抽掉身份、辈分、长幼,你不觉得跟《老友记》更像吗?

所以《我爱我家》的问题是它太超前了,光用“善良”很难解释一个中国式家庭的长久性和睦。对每个人私权的尊重,在刚从乡土社会挣脱或尚未挣脱的中国式家庭,还是一种异常的奢侈。

《小别离》充满理想色彩地让方朵朵祖父向朵朵爸妈念了一首纪伯伦的《先知》:

你的儿女,其实不是你的儿女。
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。
他们借助你来这世界,却非因你而来,
他们在你身旁,却并不属于你。
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,却不是你的想法
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。


《小别离》电视剧照


这个细节不说肯定虚假,至少也是不典型。而且,方朵朵祖父很快就露出了马脚:朵朵父母决定送朵朵去美国读高中,祖父完全没有征询小女儿意见,就一口咬定了让朵朵住在美国的小女儿家,连找学校都是可着姑妈家附近挑。


结果小女儿回国一听这事儿就懵圈了:我还有个美国老公我还没征求他意见这事我接受不了。于是老头儿马上就气倒在床上,家庭气氛转入冷战模式。所以说,儿女“有自己的思想”在中国是一件危险的事



当下的中国家庭处于一个特别纠结的状态,乡土性与非乡土性混杂在一起,当事者和旁观者都常常感到无所适从。一般来说,老一辈熟悉乡土性逻辑,新一代追求非乡土性,因为社会是压缩式模仿式发展,这个弯转得太大太快,就容易翻车。

别以为乡土性只有中国才有,我一位朋友嫁给了个比利时教授,她说,她和先生买房的时候,男方父母非得跟着去,还一个劲儿抢着跟中介聊,好像是他们自己买房似的。

所谓一个社会是前喻性社会还是后喻性社会,指的是以中老年人价值观还是年轻人价值观作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。那些跟在张靓颖微博下面劝“听妈妈的话”的,甭管老幼,都是持乡土社会价值观。

说什么“心智成熟的母亲才能培养出心智成熟的女儿”,这话是要看语境的。在乡土社会价值观里,张靓颖妈妈那样的做法,才叫心智成熟:(1)强调血缘关系;(2)看重经济利益;(3)将矛盾诉诸公议。

相反,非乡土性价值观就应该是:

(1)淡化血缘,看重意气相投与价值契合;

(2)经济利益靠契约解决,而不是靠互撕;

(3)个人矛盾在私人生活内部解决,不浪费公共资源。

选择什么样的价值观,其实是个体自由,重要的是双方乃至三方合意。乡土社会里也有融洽的家庭,非乡土社会里家庭矛盾也多得要命。但最麻烦的最无解的是两种逻辑撞在一块儿,爸妈有爸妈的理,儿女有儿女的理。一边抱怨“父母皆祸害”,一边哀叹“孝顺儿女谁见了”,典型的两边诉委屈。

传统中国社会讲究了多少年的“父慈子孝,兄友弟悌”,在大家都认可同一种价值体系的时代,至少两代人追求的目标(或口头追求的目标)是一致的,而社会也会创造出制度与特例,来为各人的私欲转圜。如果张靓颖这事儿发生在古代,倒好办了。张妈妈如果是真爱女儿的母亲,就会找冯轲要很高的财礼,再把它转到嫁妆里,让女儿嫁过去腰杆很硬,又能有体己的细软。

而到了转型的大时代,这套法则一定会被冲决。科举废除,断了从仕的道路,国弱民贫,青年又没有了上升的空间,愤怒引发的革命往往就从家庭开始,因为一个人遭受的束缚体验必然首先来自家庭。五四时顾颉刚、傅斯年高喊“家庭是万恶之原”,施存统力倡“非孝”,鲁迅则让子君在《伤逝》里说出那句铿锵有力的话:

“我是我自己的,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!”

其实激进的中国革命实以破坏传统家庭为己任,1949年后“单位化社会”的建立,一方面将家庭的许多经济合作形式转移给单位化社会,办食堂,办托儿所,双职工,另一方面也用国家控制替代了家庭控制。上辈很多人的婚姻没让父母插手,但组织上会过问。这种激进的家庭试验显然过头了,但而今不也有很多人怀念当年那种“父权的温暖”吗?



当下的家庭之混乱,在于单位化社会已经荡然,乡土社会逻辑,因为父母失去了对子女经济的控制权,也只能在情感层面上进行捆绑。这也是为什么张靓颖妈妈只能发公开信,因为如果女儿完全对她实行经济分割及资讯封闭,她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
但是在中国社会的“西方式家庭”就能顺理成章地建立起来吗?习惯的力量仍然存在,能够真正划地绝交的儿女才是极端个案,大部分还是像张靓颖母女那样,还没吵出个子丑寅卯,就已经上演大和解的戏码。


从张靓颖的角度说,自己选择了结婚对象,有什么后果都是自己承当,但被妈妈捅到媒体与公众面前,明星形象受损不说,自尊至少是饱受打击。这样被自己的妈妈咬了一口,也没办法索赔,还得在镜头面前秀亲热,这就是中国家庭,打掉牙和泪吞,才让吃瓜群众无可挑剔。

可这一笔糊涂账,了犹未了,难道就不会再度爆发吗?

身处转型时代,要有转型时代的觉悟。没有“五四”的外部条件,做子君做莎菲都成了笑谈,倒是张爱玲笔下的婚姻交易,虽然让人怀疑爱情之有无,但“爱情崇拜”说白了,不也是工业革命后资产阶级发明的意识形态吗?


各人还是仔细想想,怎样在两代的冲突中寻找一条妥协之途,就算跟上一代之间用不上了,不还有下一代吗?与他们一起共建新的中国式家庭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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